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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相同和相近似的判断 两电子产品巨头互告被判彼此侵权

发布时间:04月08日 来源: 史建民律师团队
[导读]:  史建民律师团队,惠州影视作品侵权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

 史建民律师团队,惠州影视作品侵权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相同和相近似的判断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实践中,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侵害,需要满足被控侵权产品外观和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要求。而判断被控侵权产品外观是否与受保护的产品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实践中,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侵害,需要满足被控侵权产品外观和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要求。而判断被控侵权产品外观是否与受保护的产品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不同的审查员、代理人、当事人和法官对同一组被比和对比外观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都会有不同观点,也常发生专利复审委员会与法院意见相左的情况。在判断者主观因素起到很大作用的情况下,在判断过程中正确运用基本规则是判断结论是否具有说服力的重要依据。

  相同外观设计,是指被控侵权产品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上使用的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视觉上无差别的外观设计。如果被控侵权产品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完全相同则肯定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一般情况下较少发生被比产品和对比产品完全一样的情况。更多的时候侵权产品构成对被授权外观设计的近似。

  近似外观设计,是指被控侵权产品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似产品上使用的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对近似外观设计的判断是一个难点。根据《审查指南》和实践,一般判断程序遵循从整体对比到要部对比的顺序。

  首先是整体对比或者称综合判断。综合判断是指由被比外观设计的全部来确定是否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如果两者在整体上构成相近似,一般消费者常常会发生混淆。而这也正是侵权者所希望看到的。但是在做综合判断时必须注意有两种可能需要排除。

  其次是在整体设计中必须排除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发明点的在先公知设计。其次是应当能将具有功能性的设计部分报排除在比较之外。

  按照审查指南,要部的确定与吸引一般消费者注意的因素密切相关。在确定要部时,可以结合产品的使用状态、在先的同类或者相近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状况、美感等加以确定。一般来说,使用时使用者观察不到的部分以及不易观察到的部分,不会受到一般消费者的关注,不能作为判断的要部。

两电子产品巨头互告被判彼此侵权

  电子产品巨头某星和某水果的新一轮专利侵权案结果2日揭晓,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的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某星侵犯某水果两项智能手机专利,应赔偿1.196亿美元,而某水果也侵犯某星专利,应赔偿15.84万美...

  电子产品巨头某星和某水果的新一轮专利侵权案结果2日揭晓,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的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某星侵犯某水果两项智能手机专利,应赔偿1.196亿美元,而某水果也侵犯某星专利,应赔偿15.84万美元。

  这起侵权索赔诉讼由某水果对某星发起,某水果以某星;公然抄袭;某水果智能手机iPhone特征为由,索赔总计近22亿美元。

  某星、某水果的最新专利案今年4月开审,主审法官为LuckyKoh,陪审团由8人组成。

  某水果的专利诉讼针对某星某G系列多款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本案涉及专利包括以滑动解锁屏幕、全局检测、快速关联、自动文字纠正和背景同步5项专利。

  某星则反诉某水果侵犯自己传输数据视频和存储数码图片专利,但仅索赔大约600万美元。

  陪审团经过3天讨论,陪审团成员、一名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前高管宣读陪审团结论。

  陪审团最终裁定,某星被诉产品全部侵犯快速关联专利、部分产品侵犯滑动解锁专利。而某水果也侵犯了某星传输数据视频专利。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某星的律师坚持认为,这次法律攻势是某水果向谷歌公司安卓系统发起;圣战;的一部分。

  据悉,某水果数年前就向搭载安卓系统的智能手机厂商发起诉讼战,希望减缓对方的崛起。但某水果;迄今未能如愿,这起案件也不能让它朝目标更近一步;。

  最新的裁决结果还可看作谷歌公司的胜利。尽管谷歌并非本案中的任何一方,但被某星律师描述为某水果诉讼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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